在当今经济环境下,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,而税务成本是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,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新规,带来了多项税务优惠政策。如果企业错过这些优惠,可能会多花不少冤枉钱。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这 5 项不容错过的税务优惠。
一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
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,新规有了更有利的减免政策。在一定时期内,月销售额未超过一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例如,原本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,新规可能提高到 15 万元。这对于很多月销售额在这个区间的中小微企业来说,是实实在在的优惠。
假设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,月销售额为 13 万元。按照原来的政策,需要缴纳增值税:130000÷(1 + 3%)×3%≈3786.41 元。而在新规下,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,这笔增值税就可以免征,一年下来就能节省约 45436.92 元。
二、企业所得税优惠
中小微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有优惠。新规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力度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,减按 12.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,减按 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 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比如,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200 万元。其中,100 万元部分应纳税额为:100×12.5%×20% = 2.5 万元;超过 100 万元的 100 万元部分应纳税额为:100×50%×20% = 10 万元。总共应纳税额为 12.5 万元。如果没有这个优惠政策,按照 25%的税率计算,应纳税额为 200×25% = 50 万元。通过享受优惠政策,企业节省了 37.5 万元。
三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
为了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新规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优化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。
例如,一家企业当年发生研发费用 100 万元,未形成无形资产。按照 75%的加计扣除比例,可在税前多扣除 100×75% = 75 万元。假设企业适用 25%的企业所得税税率,那么就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75×25% = 18.75 万元。
四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
新规允许中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。加速折旧可以使企业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计提折旧,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,降低企业前期的税务负担。
比如,企业购置一台价值 100 万元的设备,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。如果按照直线法折旧,每年折旧额为 100÷5 = 20 万元。而采用加速折旧法,可能第一年折旧 40 万元。假设企业适用 25%的企业所得税税率,那么第一年采用加速折旧法就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(40 - 20)×25% = 5 万元。
五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
如果中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一定比例,可以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这不仅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,还能为企业节省一笔费用。
例如,一家企业按照规定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0 万元,但由于安排了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就业,符合减免条件,减免后只需缴纳 2 万元,节省了 8 万元。
中小微企业一定要关注税务总局的新规,充分利用这些税务优惠政策,避免多花冤枉钱,降低企业运营成本,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。同时,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,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操作,确保合规享受优惠。
